本院基于引导应届毕业生就业以及提升毕业生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的考虑,耗时一年半,通过院系各领导及毕业班辅导员亲自前往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商谈,在各位老师的不懈努力下,至2013年9月与众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新的合作机制及实习体制。
目前我院现在的实习基地主要有:云南省高级检察院、云南省高级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检察院、五华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官渡区法院、西山区法院、西山区检察院、呈贡区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盘龙区法院、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个旧法院、建水法院、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国信公证处、勤业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八谦律师事务所、春城律师事务所、会凌律师事务所、震序律师事务所、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建耀律师事务所、上义律师事务所、华汇律师事务所、明靖律师事务所。
在实习工作安排上,我院实行实习小组工作制,每个实习单位的学生组成一个小组,并有专门的带队老师对其实习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2013年9月下旬由各带队老师及相关领导带着2010级本科生和2011级研究生前往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开始正式的实习工作。实习时间为2013年9月下旬至2013年12月下旬。
通过实习基地的建立,此次实习活动收获颇多,学生的反馈以及各实习单位的反馈都是相当积极的,学生在实习工作中得到了有效锻炼,增长了见识,同时实习单位在接收实习学生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就业压力,实习基地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双向有益的。
实习基地的建立对于我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激励了学生工作的热情;第二,加深了学生对法学行业的认识;第三,促进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部分同学实习结束后便留在了实习单位开始正式工作;第四,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思辨能力;第五,统一管理,有效保证实习质量维持在较高水准。